帮忙抵押却成欠债人
吴老先生今年已年近七旬,在曾经的居住地拆迁后,老先生名下拥有了两套房产。而其中一套50余平方米的房产在今年2月,竟然被老先生以一元钱的价格卖给了韩女士。
“现在这套房怎么也得200万往上。”说起这事儿,吴老先生的儿媳钱女士很是不忿。
那么,这套房屋究竟是怎么被卖出的呢,事情还要追溯到2011年。
2011年,吴老先生的儿子还在北京新三乐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做司机,而王迪是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,也就是吴老先生儿子的老板。
“当时王迪说合作社的资金周转出了问题,就找我们家老爷子,说想借房屋做抵押。”钱女士说,王迪之前曾以慰问员工亲属的名义,到家里探望。一来二去,吴老先生与王迪便认识了,在王迪提出要求后,吴老先生便答应了。
“他是儿子单位的领导嘛,考虑到儿子的工作,就听了他的安排。”吴老先生说。
起初,吴老先生与合作社约定借房以半年为期限,但在开始抵押后,王迪就开始了滚动抵押。“就是还前账借后账,一直轮流往下押,房本就一直没还回来。”钱女士说。
数次房屋抵押,都没出什么问题。但在2014年4月的一次抵押中,原本应该在合同关系中作为担保人的吴老先生,却成为了借款人。
吴老先生称,他对此完全不清楚。因为自己文化程度不高,视力也不好,此前的所有合同都是由王迪操作,“合同一大摞纸拿来,我就一篇篇签字”。
在合同上签了字,吴老先生就在不知不觉中欠下了债主王梅160万元。而这笔160万元,虽然打到了吴老先生的账户上,但吴老先生表示账户是王迪借用他的身份信息开立的,钱款也都被王迪转移了。在吴老先生找到银行时,卡里只剩下了3.2元钱。
一块钱糊涂卖了房
莫名其妙签了一份借款合同,但事情到此并没结束。因为王迪还不上这160万元,而在借款合同上,吴老先生是借款人,王梅就找吴老先生索要钱款。
王迪又一次带着吴老先生找到了王梅。“他就说,这儿、这儿签字,我就签了。”签订的这份合同,是一份房屋买卖合同,房屋的受买人是王梅的母亲,吴老先生与王梅的母亲并不相识,而房屋卖价则是一元钱。
现在,房屋已被王梅持合同办理了过户。今年3月17日,王梅带着十余名社会人员砸窗进入房间,要求吴老先生强制腾房,事情还惊动了民警。
“我一分钱都没拿着,房子现在就没了。”吴老先生说,事发后,王迪就再也联系不上,电话号码已经停机。
两打官司被告都缺席
今天上午,满头银发的吴老先生坐到了朝阳法院亚运村法庭的原告席上,而对面的被告席则空无一人。被告人韩女士及第三人王梅并未到庭,法庭决定缺席审理。
吴老先生请求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以市场评估价作为交易价格,并要求被告赔偿市场价与担保价格的差价,暂定为10万元。
而此前,吴老先生已经以合同纠纷为由,在怀柔法院起诉过王迪。但法院也并没能找到王迪,案件同样是缺席审理。
吴老先生的代理律师表示,房屋买卖需要遵循相关法律规定,低于市场评估价的买卖是违反法律规定的,应该认定无效。
“我觉得我就跟东郭先生似的,本来没拿他当坏人,也没求回报,没想到现在成这样了。”吴老先生说,他现在只能暂住在女儿家。
由于涉及房屋价格鉴定,法庭决定暂时休庭,择日继续开庭。据悉,本案相关的刑事程序也在进行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