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莞食堂承包的食品留样制度:
1、食堂提供的每样食品,由专人担任留样并备案签字。
2、每餐留样的食品,按规则留足至少一百克,放置在已消毒的密封容器中。
3、留样食品取样后,立刻寄存在完好的食品罩内,以免被污染。
4、留样食品冷却后,用保鲜膜密封好,并在其外部贴上标签,标明留样日期、时间、品名、餐次、留样人。
5、将贴好标签的留样食品按次序寄存在恒温冰箱内冷藏保管。
6、做好每餐每样留样食品的记载,包括食品样源、食品称号、留样时间、目测样状等,以备检查。
7、留样食品普通保管72小时,用餐者如无异常,即可处置留样的食品;如有异常,立刻封存,送食品卫生平安部门查验。
8、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,严禁寄存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。
9、卫生监视小组及监视管理员不定期检查留样工作,发现未按请求留样,将对义务人停止工作渎职处分。